比特网(ChinaByte)8月28日消息(高妍) 广东佛山一座普通的小桥,桥头桥尾分别矗立着四家运营商的管道盖;山西、河南等省,多处铁路沿线路段都是几个电线杆并行;还有许多地方出现两个基站双双呼应矗立、一条马路四五条光缆并行的现象……这些已成为电信业重复建设的写照。
运营商重复建设严重
日前,国家审计署审计工作报告显示,自2002年至2006年,中国移动、电信、联通、网通和铁通等几家运营商销售收入总额、利润总额和净资产收益率逐年增长,但2006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低于中央企业平均水平。而其中导致各运营商效益不良的主要原因则是:重复投资导致资源闲置浪费,部分投资项目效益较低。
据悉,2002年至2006年,国内5家运营商累计投入11235亿元用于电信基础设施建设。但所建成的通信光缆利用率仅为三分之一左右,这不仅增加了企业的折旧和运行维护费用,同时也耗费人力、物力和土地资源。
其实,运营商企业重复投资建设并不是新话题,低水平重复建设造成的资产闲置、资源浪费早已成为我国电信业面临的最严重问题之一。前联通董事长杨贤足曾在2004年就指出,电信业重复建设所浪费的金额甚至可建几个三峡。但在如此严峻的现实面前,运营商不但没有悬崖勒马,反而将此势愈演愈烈。
重复建设为哪般?
在已有一定基础通信设施的情况下,独立铺设光缆、设立各自的基站,不仅浪费时间,还劳民伤财。据2005年的一项调查显示,如果当时运营商新建一条管道,只挖土、运出城、运进城再埋上,每公里的成本就是15万元,如此计算,自修管道必然会花费巨额资金。
那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各家运营商还乐此不疲地重复建设呢?业内人士指出,除了最显而易见的利益驱使,其实也有着传统观念的禁锢。
以电路为例。首先,租用电路虽然投入资金不多,但却是长期投入,并且租金要计入成本,而自建光缆的投入则算是模糊成本,对其财务状况十分有利。况且运营商建设施通常都不需自己掏腰包,这笔费用国家买单。
另外,基于各自竞争的地位,在国家没有一个明确的设施资源共用机制的保障和管理下,运营商也很难打破传统观念的束缚主动与谁寻求共享资源的合作。而拥有光缆的长度更成了某些电信运营商用来标榜自身实力的指标。
对此,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政策研究所所长陈金桥表示,运营商不愿意自己的生命线被控制在别人手中,又由于网元出租是基础电信业务,属于政府指导定价,其价格对供给方自然也不具有激励作用。
学习印度运营商共享模式
2005年7月,各省通信管理局都接到了《关于对电信管道和驻地网建设等问题加强管理的通知》,要求运营商降低电信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程度,并通过各运营商的联合建设,降低对土地资源的占有,同时增强电信企业与各地方市政的往来。
但目前看来,该《通知》实施的成效却不尽人意。只是电信重组打破了从前运营商的格局,改变其竞争模式的设计,从而才实现一定的互补和共享。但重复建设还在相当程度上存在。
业内人士指出,现如今,电信基础设施共享几乎成了当今全球趋势。运营商合作共享资源不但不亏反而会以更高的服务质量让用户有更好的体验。而几家运营商自发进行合并也不是不可能。
据悉,去年12月,印度移动运营商巴蒂电信、沃达丰-埃萨尔和Idea为了实现基础设施共享就达成协议,共同成立一家新公司。巴蒂公司的新闻发言人表示,“公司之所以要加入到这一阵容中来,是因为采取共享电信基础设施战略举措,减少因营运规模扩大而产生的成本,最终使消费者从网络服务质量的提高中受益。”
以制度和法律保障
在瑞典,运营商之间甚至可以共享核心设备。而在国内,运营商之间为了保障各自的用户数量,竟然签订“互不进犯”协议。很显然,国内运营商的问题在于,它们明知道重复建设现象严重,但还在为维护各自利益肆意“扩张”。因此,监管部门必须出台相关制度与法律进行管理和保障。
据悉,香港的电信管制部门对移动通信有明确的共享要求:建筑物的公共部分的设施实行共享,如电力引入设施、通信与广播设备安装房间、竖井等;公共场所的设施共享,在隧道、桥梁、车站、码头、机场、大型购物场所以及大学校园等环境状况下,可以共享基站或WLAN等系统,并伴有法律措施相管理。如此一来,便规范了各自共享的范围和内容,使运营商不再“轻举妄动”重复建设。